氯虫·噻虫胺PD20230866
- 登记证号
- PD20230866
- 农药名称
- 氯虫·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6%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首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0.1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12%
氯虫苯甲酰胺0.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螟 | 15-20千克/亩 | 撒施 |
1.于甘蔗种植或培土时撒施于种植沟或垄沟内,覆土。2.本品在甘蔗上每季使用1次。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以利于有效成分的释放和均匀分布。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和新烟碱类混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快,持效期长。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防护鞋、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时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若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