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烷醇PD20230855
- 登记证号
- PD20230855
- 农药名称
- 三十烷醇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2%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诺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92%
- 备注
- 2024年9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十烷醇9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可经由植物的茎、叶吸收,促进植物的生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切勿在操作现场饮水、进食或抽烟。3.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采取堵漏、关阀断源、围栏封堵、回收等措施。4.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关阀断源、堵漏、停产、围火隔离等措施,只能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淋湿的棉被、麻袋等灭火,不得用水灭火。5.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6.用过的容器或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