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高芸苔素内酯PD20230854
- 登记证号
- PD20230854
- 农药名称
- 28-高芸苔素内酯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升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9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8-高芸苔素内酯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该产品属于甾醇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促进作物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促进作物新陈代谢和生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操作时请穿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防毒面罩,严禁吸烟、饮食;操作完毕后,应立即洗澡并更换衣物。2.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置,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4.如发生泄漏,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一旦发生火灾,切断火源,消防人员必须全身穿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可用干粉、沙土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5.解毒剂: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