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20095309
- 登记证号
- PD20095309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催熟 | 300-500倍液 | 兑水喷雾 |
棉花催熟使用时间要根据棉花长势,气候条件等因素因地因时而定,如:1.棉田80%以上的主体棉铃超过45天施药。 2.使用乙烯利后数天内,日最高气温要在20℃以上 。 3.北方棉区通常在枯霜前20天左右,棉花70-80%吐絮期使用。
乙稀利经由植物的叶片、 果实或种子进入植物体内,然后传导到起作用的部位,便释放出乙稀 ,能起内源激素乙稀所起的生理功能,如促进果实成熟及叶片、果实的脱落、改变雌雄花的比率、诱导某些作物雄性不育等。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如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干净。如溅入眼内,要及时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2、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摔、滚和倒置等。3、运输本品时,应加盖篷布,防止雨淋和阳光直接照射。4、贮运本品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