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苄PD20095321
- 登记证号
- PD20095321
- 农药名称
- 异丙·苄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利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5%
异丙草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1、在移栽或抛秧5-7天水稻立苗活棵后药土法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期间可以补水,不可以排水,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我公司研制的广谱、高效选择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科学使用安全等特点,对稗草、千金子、碎米莎草、牛毛草、节节菜等多种水稻抛秧和移栽田杂草防效交换。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田(30天以上秧龄)移栽或抛秧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制种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5、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误服:用清水漱口,用医用活性炭配合足够的水饮用,催吐,无特效解毒剂,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困难或有不适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3、眼睛:以清水彻底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 4、皮肤:脱除受污染的衣物,并以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皮肤干净。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幷加锁。 2、禁止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