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胍·乙酸铜PD20095322
- 登记证号
- PD20095322
- 农药名称
- 吗胍·乙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6%
乙酸铜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病毒病 | 167-2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病毒病发生初期(即零星植株发病)施药,施药间隔期7-10天,可连续用药2-3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番茄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产品是一种低毒的病毒防治药剂,药剂可通过水气孔进入植物体内,抑制和破坏核酸和脂蛋白的形成,阻止病毒在植物体内复制,刺激植物生长,增强植物对病毒的抵抗力及耐病性,可有效防治番茄病毒病。
1. 本品不能与其他杀菌剂及铜制剂、酸碱性强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干净的防护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完毕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蜂房、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