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PD20081923
- 登记证号
- PD20081923
- 农药名称
- 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灵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75-125克/亩 | 喷雾 |
叶稻瘟病: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 穗稻瘟病:于孕穗后期和齐穗期时喷雾洒施,则疗效更佳。
本品系有机硫内吸杀菌剂,为高效、低毒药剂。对水稻的穗颈瘟有特效,在早稻秧田使用对防治低温烂秧有一定作用。本品对稻瘟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1.每季最多使用2次,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为28天。 2.按照规定量将本农药搅拌均匀施药。 3.不要同酸碱性药剂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4.施药时须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大量药剂。喷洒后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毒性较低,但注意不要误服。如万一中毒或误服时可用浓食盐水洗胃后保持安静,立即请医生治疗。
储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本品易燃,忌与火接近,使用后立即盖紧瓶塞,密封后在干燥的阴凉处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