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095357
- 登记证号
- PD20095357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为移栽后5-7天喷施。 2、移栽田施药应保水5-7天以上,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 3、每公顷10%吡嘧磺隆超过400克容易产生药害,造成蹲苗。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除草剂,药剂抑制氨基酸的生物合成,而阻止细胞分裂,从而使植株停止生长。适用于移栽稻田防除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1、该药对水稻较安全,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 2、施药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筒靴等相应的防护措施;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清冼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可排入水生蔬菜田。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误入眼睛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及时进行催吐,严重者带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