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PD20095364
- 登记证号
- PD20095364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于水稻播种后2-7天(南方秧田必须播种经过催芽的谷中,不能播种有芽无根的稻种。在稻苗扎根后具有吸收能力时施药),土壤均匀喷雾,每亩兑水30-50公斤。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可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具有除草效果好的优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他用。 4.施药时及施药后保持秧板湿润,但不能有积水。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发生中毒,无特殊解毒剂,请携带标签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 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