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81895
- 登记证号
- PD20081895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6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5%
苯噻酰草胺5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药土法 |
每亩加干细沙土500克拌匀,再与细沙或尿素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灌水层一寸左右,药后保水5-6天,水层不足时应缓慢补水。施药适期应在水稻移栽后4-10天。施药后不中耕。
本剂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杂草,杀草谱较广,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三棱草、牛毛毡、节节菜、矮慈菇、萤蔺、四叶萍、野荸荠、眼子菜等一年生或部分多年生杂草均有一定防除效果。
1.本品仅限于水稻移栽田使用,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漏水田、倒苗弱苗田。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防止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蓆草田、藕田、鱼塘,以免发生药害。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6.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和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 7.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眼睛溅入应以大量清水,皮肤接触药剂后应及时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此药,应以肥皂水催吐,并送医院诊治。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通风干燥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曝晒;远离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加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