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5369
- 登记证号
- PD20095369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00-125克/亩 | 喷雾 |
于冬油菜苗移栽成活后杂草萌芽前兑水40-45公斤/亩喷雾。
乙草胺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至整株枯死,于冬油菜苗移栽成活后杂草萌芽前兑水40-45公斤/亩喷雾防治冬油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效果较好。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瓜类及葫芦科作物对乙草胺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污染。 3.黄瓜、菠菜、小麦、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到秧田绝对不能用。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施药后洗干净手脸,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镜,如不慎溅到皮肤或眼睛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5.不要与肥料、杀虫剂、杀菌剂、种子等混放。 6.养鱼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施药,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有轻微呕吐与腹泻。皮肤污染后应尽快用碱性液体或清水冲洗,误服者迅速送医院救治,洗胃。治疗以阿托品为主,且不宜过早停药,防止病情反复和猝死。
1.本品应置于干燥、阴凉、防雨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