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080204
- 登记证号
- WP2008020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批准日期
- 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1、旋开电热蚊香液瓶盖; 2、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使芯棒置于加热器正中心; 3、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 4、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有效驱杀蚊虫;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保障家居卫生和安宁。
1、更换药瓶时,应先切断电源; 2、远离火源或热源; 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远离儿童; 4、若在较小空间使用,请注意适当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5、在使用过程中,加热器表面请勿覆盖任何物品。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如大量误食,不能催吐,请及时就医。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3、请始终保持药瓶竖直向上。
为确保最佳使用效果,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与金鹿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温度可能不同; 2、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离人体不超过2米; 3、适用于15平方米以内的房间,大于此面积,建议同时使用两套; 4、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5、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您发现连续几夜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金鹿电热蚊香液加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