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198
- 登记证号
- WP2008019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高阳县豪捷制香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批准日期
- 0.5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5%
胺菊酯0.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1.用前摇匀,垂直罐体按下喷嘴均匀喷射。 2.对于蚊、蝇,关闭门窗,在距离物体及墙壁约1米外处,轻微向上适量喷射,喷射后应立即退出房间并关闭20分钟后充分通风。 3.对于蟑螂,直接向其出没处适量喷射。墙角、缝隙,在距其20-30厘米处喷射。 4.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以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主要成分,对蚊、蝇、蜚蠊(俗称蟑螂)有较好的驱杀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等室内场所。
1.请勿喷向人体、食物及皮肤表面。 2.用后请洗手,有过敏体质者禁用。 3.请勿在火源附近使用,严禁揭穿罐底,勿倒置使用。 4.对鱼、家蚕有危害风险性,禁止在蚕室内及附近使用。 5.使用后注意通风。 6.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出现中毒状况,请立即送医院诊治。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勿让儿童玩耍。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