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194
- 登记证号
- WP20080194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市红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批准日期
- 0.4%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2%
胺菊酯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用前请摇匀。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产品采用胺菊酯和氯氰菊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蝇、蟑螂家庭卫生害虫,有效保障家居生活卫生及安宁。
1、请按指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5、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发生中毒送医院可对症治疗.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时,保持干燥、通风,怕雨、怕晒,严防包装破损,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