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095405
- 登记证号
- PD20095405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 | 喷雾 |
1.本品适宜发病前至发病初期施药,每隔10-15天喷一次,连续喷2-3次。 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性和治疗作用,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
1.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2.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3. 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 4.施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 5.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6. 废弃物处理方法:使用后之包装请依照政府废弃物处理办法处置,勿随便抛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1.中毒症状:无报道。 2.若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 3.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通风处。 4.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洗胃,并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