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41090
- 登记证号
- PD2014109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0.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根结线虫 | 3-3.5千克/亩 | 沟施、穴施 |
1、初见黄瓜根结线虫为害期,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沟施或穴施; 2、田间用药时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3、降雨天,请勿施药。
本品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黄瓜根结线虫幼虫。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5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品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剂洒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收回处理。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附近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在病人清醒状态下,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