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氟草醚PD20141115
- 登记证号
- PD20141115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金农华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24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2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15-20毫升/亩 | 药土法 |
1.于水稻移栽后5天左右撒毒土撒施法处理水稻田,土壤封闭处理为宜。20℃以上施药效果更好。2.大风车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为含二苯醚类触杀型选择性苗前除草剂,具有良好的土壤封闭作用,具有杀草谱较广、效果较好、持效期较长等优点。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阔叶、莎草、稗草等一年生杂草。作物根部有极微吸收,但不影响作物生长。
1、用于水稻移栽田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为触杀性除草剂,因此喷药时要均匀,施药剂量要准。3、该药用量少,活性高,初次使用时应根据不同气候带先经小规模试验,找出适合当地使用的最佳施药方法和最适剂量后,再大面积使用。4、高温天气避开中午施药,用量酌减并适当推迟覆膜时间。如在晴朗天气前一天施药,药效更佳,更安全。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9、施药器械药后要彻底清洗,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10、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1.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2.若溅到眼睛里,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皮肤接触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尚无特效解毒剂。3.若误服,灌水,不可催吐,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