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饵剂WP20090253
- 登记证号
- WP20090253
- 农药名称
- 杀蟑饵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饵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0.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蜚蠊 | / | 投放 |
请直接将药投放在蜚蠊(俗称蟑螂)栖息和活动的场所,让其自动取食即可,在一般的密度下每一百平方米投放20克药剂,蟑螂密度大时可适当多投药。
本品与毒死蜱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系胃毒剂,用于诱杀蜚蠊。
1.本品对人和哺乳动物有害,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也应防止被宠物取食; 2.蚕室及鱼塘附近禁用。 3.本品使用时请勿接触到餐具和食物,施药后及时洗手。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头痛、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误食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贮存在温度不应过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