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132385
- 登记证号
- PD20132385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新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高效氯氰菊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28-56毫升/亩 | 喷雾 |
在菜青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药要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类农药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虽为低毒,但仍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3.对鱼、蜜蜂、蚕桑有毒,避免污染鱼塘和水源,远离蚕舍、蜂房施药,避开开花植物花期,桑园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高效氯氰菊酯中毒,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 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 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误服后立即标签送医院。根据医生判断若为阿维菌素中毒,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