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1886
- 登记证号
- PD20081886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富利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春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杂草基本出齐后,茎叶均匀喷雾。杂草大及干旱条件下视情况用登记剂量的高量。2.选择无风晴天,每亩兑水15-30公斤,均匀施药。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本品属于选择性的旱田茎叶处理除草剂。对阔叶作物上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如稗草、野燕麦、看麦娘、狗尾草、马唐、牛筋草、千金子、棒头草、雀麦等杂草。
1.干旱及防治谷莠子、野黍、剪草等耐药性杂草时应使用高剂量。 2.施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到玉米、小麦、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春大豆田,不有使用本品。 3.施药器具不要在池塘、水渠中冲洗,以免污染水源。 4.本剂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条件下,有时在作物叶面(主要指大豆)会出现局部接触性药斑,但很快恢复生长。 5.对没有使用经验的地区可在当地农技部门的指导下推广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不可用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本品对人畜有害,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如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有误服,不易催吐,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溶剂(二甲苯)中毒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避开高温和日照,远离热源或火源。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