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41165
- 登记证号
- PD20141165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济源白云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10%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红蜘蛛 | 7-11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盛期喷雾,注意喷雾均匀。 2、尽量选择傍晚或阴天施药,避免阳光直射,大风天或预计短期内降雨,请勿施药;遇雨补喷。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干扰害虫体内神经末梢信息传递,使其麻痹拒食而死。
1、本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产品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 3、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4、对鱼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对蜜蜂有毒,避免开花植物花期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溅洒。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肌肉颤抖和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