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1172
- 登记证号
- PD20141172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绿豆蚜虫、芝麻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6-20克/亩 | 喷雾 |
| 绿豆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 芝麻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1.在水稻飞虱卵孵高峰或低龄若虫盛期施药最佳,兑水40—50公斤/亩。于绿豆蚜虫发生初期施药,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在芝麻蚜虫发生初期施药,兑水45—50公斤/亩,均匀喷雾。2.本品在绿豆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本品在芝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使用2次。3.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虫的危害部位。4.预计大风或一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作用机理为,水稻稻飞虱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用于水稻稻飞虱、绿豆蚜虫、芝麻蚜虫的防治。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2.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在规定剂量内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应不少于15分钟。仍不适应者,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