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呋虫胺PD20241441
- 登记证号
- PD20241441
- 农药名称
- 吡蚜·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7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0%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2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0—60公斤/亩均匀喷雾。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三嗪酮类的吡蚜酮与烟碱类的呋虫胺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及内吸传导活性,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不可与其他烟碱类杀虫剂、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