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噻虫胺PD20241442
- 登记证号
- PD20241442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28%
- 备注
- 质量浓度316克/升(虫螨腈90克/升,噻虫胺226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8%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韭菜 | 韭蛆 | 80-100毫升/亩 | 灌根 |
1.于韭菜韭蛆发生初期进行灌根处理,兑水1000—200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噻虫胺是高选择性的新烟碱类杀虫剂。二者结合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活性强的作用特点,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或重者抽搐。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如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16克/升(虫螨腈90克/升,噻虫胺22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