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WP20080184
- 登记证号
- WP20080184
- 农药名称
- 驱蚊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驱蚊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8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避蚊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用于易受蚊子叮咬的裸露部位时,可持本品距离皮肤约5-10cm适量喷雾并涂抹均匀即可。
本品适用于家居、学校、露营及室外等场所皮肤表面蚊子的驱避。
本品仅限外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用后洗手;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本品忌食。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不慎接触眼睛和伤口用清水冲洗,如误食请及时就医。
请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不易触及处。请勿将本品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贮运时请勿高温雨淋,并轻取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