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丁醚脲PD20241485
- 登记证号
- PD20241485
- 农药名称
- 甲维·丁醚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7.6%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27.6%
- 备注
- 质量浓度287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7克/升,丁醚脲26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醚脲25%
甲氨基阿维菌素2.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茶树 | 茶小绿叶蝉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1.在茶小绿叶蝉低龄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对植株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高温下对多种作物幼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开高温天气,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在茶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胃毒、内吸、熏蒸兼触杀作用,用于防治茶树茶小绿叶蝉。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6.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7.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87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7克/升,丁醚脲26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