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油PD20241494
- 登记证号
- PD20241494
- 农药名称
- 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99%
- 备注
- 质量浓度830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矿物油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60-1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在柑橘介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叶片正反面喷雾,注意均匀周到。2.用药应随配随用,搅拌均匀,防止油水分层降低药效或导致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微毒矿物油杀虫剂,作用方式为触杀。杀虫机理是在害虫体被上形成一层油膜,封闭气孔,导致害虫窒息死亡。
1.施药时应佩戴防护用具,施药过程中不得吸烟、进食、饮水,以防止吸入;施药后及时清洗。2.本品在花蕾期、花芽期及气温极低或极高期间慎用。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1.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应做好安全防护。2.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 生对症治疗。4.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83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