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81805
- 登记证号
- PD20081805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8
- 批准日期
- 9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该产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
1、用过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 3、万一着火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覆盖沙土。 4、小量泄露,避免扬尘,小心扫起;大量泄露,隔离泄露污染区,收集回收或运至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