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PD20081794
- 登记证号
- PD20081794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禾田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6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施药时期:虫害初发期 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48小时。 在棉花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甲氨基甲酸酯类内吸触杀性杀虫剂。可广泛用于棉花作物上防治蚜虫。
1、请勿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面罩、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 4、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清洗器械的水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势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若遇急性中毒者,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