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腈·噻虫胺·噻呋PD20241522
- 登记证号
- PD20241522
- 农药名称
- 咯菌腈·噻虫胺·噻呋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22%
- 备注
- 质量浓度251克/升(咯菌腈8克/升,噻虫胺228克/升,噻呋酰胺15克/升)。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0.7%
噻呋酰胺1.3%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白绢病 | 530-58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蚜虫 | 530-58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于花生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按照制剂推荐用量用水稀释药液,将药液和种子充分搅拌,直至种子着药(着色)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每100公斤种子用水1—2升。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本品是咯菌腈、噻呋酰胺和噻虫胺三元复配的种子处理剂,咯菌腈为信号传导中的蛋白激酶细胞分裂抑制剂,不具有内吸性,主要抑制孢子的萌发、芽管的伸长和菌丝的生长;噻呋酰胺具有内吸传导性和长持效性,是琥珀酸酯脱氢酶抑制剂,对丝核菌属、柄锈菌属、黑粉菌属、腥黑粉菌属、伏革菌属、核腔菌属等致病真菌均有活性,对担子菌纲真菌引起的病害如白绢病等有效。噻虫胺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是乙酰胆碱受体激动剂,作用于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作为种子处理剂防治咀嚼、刺吸式口器害虫。该产品对防治花生白绢病、蚜虫有效。
1.本品在花生播种前种子包衣。2.配药和种子处理时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需提前做好保护措施,戴好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等,严禁抽烟或饮食;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处理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恶心、呼吸急促、抽搐、昏迷等。严重时对肝、肾损伤。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3.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4.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被溅及衣物须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5.误食∶请勿引吐。如误食请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51克/升(咯菌腈8克/升,噻虫胺228克/升,噻呋酰胺1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