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241541
- 登记证号
- PD20241541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迅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6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首次施药于水稻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可施药2次,间隔10天左右,兑水40—50公斤/亩喷雾,注意做到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使用前充分摇匀,配药时应尽量冲洗出包装内的药剂,以免浪费药剂或造成用药量不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位;抗雨水冲刷力较强。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对水稻稻瘟病具有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1.若不慎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送医院检查。2.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若误食,应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46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