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霉威盐酸盐PD20081751
- 登记证号
- PD20081751
- 农药名称
- 霜霉威盐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6.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7
- 批准日期
- 66.5%
- 备注
- 质量浓度722克/升。 2022年12月30日,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霜霉威盐酸盐66.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椰菜 | 霜霉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菠菜 | 霜霉病 | 90-120毫升/亩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65-10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菠菜、花椰菜、黄瓜霜霉病发病初期使用,在菠菜上使用时,兑水量为30—50公斤每亩,在花椰菜上使用时,兑水量为30—50公斤每亩,在黄瓜上使用时,兑水量为45—60公斤每亩,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花椰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为新型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治疗和保护三重功能。对防治菠菜霜霉病、花椰菜霜霉病、黄瓜霜霉病有较好防效。
1. 勿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 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出口菠菜自检后再使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同时用硫酸阿托品解毒,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浓度72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