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81743
- 登记证号
- PD20081743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7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6.7-13.3克/亩 | 毒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多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3.3-20克/亩 | 毒土法 |
1. 插秧后5-7天施药,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分布均匀,施药后7天内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 防除野荸荠宜用上限剂量。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性除草剂,可防除扁秆藨草(三棱草)、眼子菜、野荸荠、水花生、矮慈菇、碎米莎草、野慈菇、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鸭舌草、四叶萍、萤蔺、节节菜、泽泻、陌上菜、牛毛毡常见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 3.用药量低,必须根据施药面积称量准确。 4.适用于阔叶杂草及莎草优势地块,稗草少的地块。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彻底清洗并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溅到皮肤和眼睛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或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