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PD20081741
- 登记证号
- PD20081741
- 农药名称
- 硫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7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白粉病 | 155.6-233.3克/亩 | 喷雾 |
在田间白粉病发病初期开始用药,一般7天左右用药一次,连续使用3次。
1.本品颗粒细微、粘着性好、悬浮率高,使用推荐用量具有较好的杀菌功效。 2.有效成分粒子与助剂及辅载剂联合形成胶粘状、稳定态的悬浮剂,利于在植物体表形成均匀展着膜,周密保护作物免受病原菌侵染。
1.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施药时,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应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可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 4.本品久贮后上层稍有分层现象,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5.对硫敏感作物如桃、李、梅、柰等作物在萌芽期后慎用或禁用。 6.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请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2.皮肤沾染农药后,请用肥皂水或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误食者立即催吐(清醒时)、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