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灭草松PD20241576
- 登记证号
- PD20241576
- 农药名称
- 2甲·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质量浓度614克/升(2甲4氯113克/升,灭草松501克/升)。2甲4氯钠盐10%,125克/升。灭草松钠盐43.7%,548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40%
2甲4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应于移栽水稻分蘖末期,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30—50公斤/亩均匀喷雾处理。施药前排田水,药后1—2天灌水回田,保浅水层5—7天后常规田管,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2.施药应选择在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下进行,以免因药液漂移对周边作物造成影响。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双重作用。施药后能有效防治水稻田中一年生阔叶草及莎草科杂草。
1.请严格按照标签推荐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和适用范围使用本品。2.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护目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要注意避免与眼睛接触。中毒急救:1.眼睛溅入:对眼睛有刺激性,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携带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614克/升(2甲4氯113克/升,灭草松501克/升)。2甲4氯钠盐10%,125克/升。灭草松钠盐43.7%,548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