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噁·丁草胺PD20241578
- 登记证号
- PD20241578
- 农药名称
- 丙噁·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35%
- 备注
- 质量浓度359克/升(丙炔噁草酮51克/升,丁草胺308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30%
丙炔噁草酮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水稻移栽前2—5天土壤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20—30公斤/亩。2.施药后至移栽后7天内只灌不排,保持3—5厘米水层,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之后进行正常田间管理。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剂是由除草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丙炔噁草酮和丁草胺复配而成的水田芽前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本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移栽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对皮肤和眼睛刺激性,施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2.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359克/升(丙炔噁草酮51克/升,丁草胺308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