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081710
- 登记证号
- PD20081710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杀菌剂, 能被植物的叶吸收并传导, 通过抑制病菌甾醇的脱甲基化起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在开启包装物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废弃物应掩埋于远离住宅和水源的深坑中,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放,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 2.操作时应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不准抽烟渴酒,不许吃东西,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禁止赤膊。 3.着火时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及砂土扑救灭火;散落在车、船厢上或地面上的农药应及时清除,废渣土应埋在离开住宅区、水源的地方。 4. 避免药剂污染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混合贮存,严防日晒和潮湿。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避免碰撞和挤压。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