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PD20081705
- 登记证号
- PD20081705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母液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属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本品对家蚕高毒,禁止污染桑叶和蚕宝。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 2.避免在阳光下及刮风、下雨天操作。 3.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用具,切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避免污染水源。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如遇泄漏,应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用沙土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8.本品对家畜有害。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 多汗、瞳孔缩小等,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请医生诊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它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