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1703
- 登记证号
- PD20081703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 大豆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喷雾 |
| 棉花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喷雾 |
| 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栽前或移栽后3天喷雾 |
| 油菜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栽前或移栽后3天喷雾 |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或苗期喷雾 |
| 玉米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或苗期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 花生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1、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60千克)。 2、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以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
1、杂草对本产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乙草胺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按登记用药量确定使用剂量。 3、乙草胺在土壤含水量15-18%时即可发挥好的药效。如遇干旱天气或降水量较少的地区,用药可适当加大对水量或浅覆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4、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5、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毒,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产品具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产品中毒症状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