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81694
- 登记证号
- PD20081694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该制剂由两种杀虫剂配制而成,具有触杀、胃毒等杀虫功效。
1、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2、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 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4、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能催吐。 5、严重者携标签找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仓库中。 2、贮存和运输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 3、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4、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实务、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有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