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霉·百菌清PD20081693
- 登记证号
- PD20081693
- 农药名称
- 腐霉·百菌清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百菌清33.3%
腐霉利16.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灰霉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防治番茄灰霉病于发病初期开始施药,视病情发展可连续施药2-3次,间隔7-10天。本品在番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百菌清属取代苯类杀菌剂;腐霉利为保护性、治疗性杀菌剂,兼有中等内吸活性,能向新叶传导,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二者复配防治番茄灰霉病有较好的效果。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