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杀虫单PD20081683
- 登记证号
- PD20081683
- 农药名称
- 噻嗪·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渭南东旺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12.5%
杀虫单6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60-7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60-70克/亩 | 喷雾 |
1、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层3-6厘米。2、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比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复合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传导作用,且击倒力较强,持效期较长,能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稻飞虱等虫害。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蚕、鱼虾等有毒,避免污染水源及水产养殖区,养鱼稻田,开花植物周围、蚕室、桑园周围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任何东西,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如稍有结块,不影响防效。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杀虫单中毒可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且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在使用过程中,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沾染,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请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洗胃时请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一起存放和运输,应密封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雨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