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喷射剂WP20080165
- 登记证号
- WP20080165
- 农药名称
- 杀虫喷射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喷射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1%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秦乐药业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3
- 批准日期
- 0.11%
- 备注
- 2023年10月27日,增加室内臭虫、蚂蚁、蜚蠊、跳蚤。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05%
Es-生物烯丙菊酯0.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臭虫 | / | 喷射 |
| 室内 | 蚂蚁 | / | 喷射 |
| 室内 | 蚊 | / | 喷射 |
| 室内 | 蜚蠊 | / | 喷射 |
| 室内 | 蝇 | / | 喷射 |
| 室内 | 跳蚤 | / | 喷射 |
本品采用ES-生物烯丙菊酯、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对蚊、蝇、蜚蠊、蚂蚁、臭虫、跳蚤具有击倒杀灭作用。使用前先关闭门窗,灭蚊、蝇、蜚蠊、蚂蚁、臭虫、跳蚤时按房间面积对着空间均匀适量喷射或直接对着虫害喷射,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喷毕30分钟后即可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产品为卫生杀虫剂,用于防除室内蚊、蝇、蜚蠊、蚂蚁、臭虫、跳蚤。
1.本品微毒,不可入口,用后盖紧瓶盖。勿向人体、食物喷射,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2.避光阴凉处存放。3.对鱼、蚕有毒;仅用于室内;蚕室及附近禁用。4.使用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需特别注意防止吸入烟雾造成伤害,接触药液后,应尽快用肥皂水清洗。5.使用完的空罐严禁再次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误食者请携此标签及时到医院救治。使用本剂后,请及时更换衣服,如不慎进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储存,远离火源或热源;必须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严禁抛掷;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