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1663
- 登记证号
- PD20081663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3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喷雾 |
| 春玉米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春玉米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开始用药。只作土壤处理,不能作茎叶处理,注意喷雾均匀。在低温、高湿有积水施药作物易产生药害,勿用药。 2.谷子、高粱、黄瓜、菠菜、桃树、杨树、柳树等对本品教敏感。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通过植物幼芽吸收,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出土前停止生长。能有效防治春大豆田中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要避免污染池塘、水渠等水源。 3、喷雾时应在三级风以下作业以防药液漂移伤害邻近敏感作物。 4、本品在春玉米上最多使用次数1次。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表现为腹泻、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若误服或中毒,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本品无解毒剂,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