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81653
- 登记证号
- PD2008165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西安鼎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3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该产品在棉花蚜虫发生初期施药,用药剂量180-225毫升∕公顷,喷雾要均匀周到。在害虫幼、若虫始盛期每亩施药剂对水40-60升进行叶面喷雾。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药效受温度影响小,对刺吸式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保护性衣物、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衣物。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4、本品不能防治线虫和螨。 5、本品不可与含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若沾染手、脸和皮肤应及时清洗。 2、按推荐使用对使用者安全,如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