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硝酚钠PD20081636
- 登记证号
- PD20081636
- 农药名称
- 复硝酚钠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4%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3
- 批准日期
- 1.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复硝酚钠1.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促进生长 | 6000-8000倍液 | 喷雾 |
| 茄子 | 促进生长 | 6000-8000倍液 | 喷雾 |
| 黄瓜 | 促进生长 | 6000-8000倍液 | 喷雾 |
1、在作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均可使用。 2、严格按规定配比使用,浓度过高会对幼芽及生长及抑制作用。 3、施药应早、晚气温低、风速小时进行,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本品为植物调节剂,能迅速渗透到植物体内,促进细胞内原生质流动,对植物生长发育、生根、开花、结果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尤其能促进花粉管伸长,有助于授粉与结实。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适用本剂2次。 2、本品刺激植物生长,应严格按使用要求使用。 3、可与杀菌、杀虫剂混用,有增效作用。 4、施药时应注意防护,勿使药液沾污皮肤等,施药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洗干净身体裸露部分。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废弃物和用过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误食:立即引吐,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4.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贮存于阴凉、避光、干燥处,远离火源、水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运输中应避免倒置、暴晒、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