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烷醇·吲哚丁酸PD20241662
- 登记证号
- PD20241662
- 农药名称
- 三十烷醇·吲哚丁酸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质量浓度10克/升(三十烷醇0.5克/升,吲哚丁酸9.5克/升)。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吲哚丁酸0.95%
三十烷醇0.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促进生根 | 100—140毫升/亩 | 灌根 |
应于辣椒定植缓苗时灌根使用1次,每株用水量约100—200毫升。每季最多使用1次。
该产品为三十烷醇和吲哚丁酸混配,用于辣椒促进生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道通畅。4.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5.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10克/升(三十烷醇0.5克/升,吲哚丁酸9.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