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1620
- 登记证号
- PD20081620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1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绿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90毫升/亩(东北地区),50-70毫升/亩(其它地区) | 茎叶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产品对大多数禾本科作物有药害,使用时避免药物飘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 2、加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使其完全乳化。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450-75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30 -50千克),于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为达到除草效果,应对杂草进行全面喷洒。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本产品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在禾本科杂草与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选择性,茎叶可在几小时内完成对药剂的吸收作用,向植物体内上部和下部移动。主要积累在一年生杂草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中,使其坏死。
1、土壤干旱或天气寒冷,杂草生长缓慢,叶面小而吸收药少,应适当增加用药量。 2、本产品具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产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皮肤不慎接触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溅到眼睛上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