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081614
- 登记证号
- PD2008161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1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62.5-125毫克/千克 | 浸种 |
取本品10毫升溶于40~80斤水中,加入选好的水稻种子60~80斤浸种。正常气候条件下,东北地区浸种5~7天,南方地区浸种1~2天,清水催芽。
本品为咪唑类杀菌剂,用作水稻浸种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可有效防除水稻恶苗病(公稻子)。
·浸种时,应适时搅拌,以免高温烫种。 ·浸种时间不宜过长。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肥料混用。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应避免施药后的田水直接排入水域。 ·用药后,药械先用稀碱液冲洗1~2次,再用清水冲洗2~3次,废水及包装物应在田间深埋。 ·本品对鸟、蜂、蚯蚓低毒,对家蚕中等毒,对水藻高毒,对水生物有一定的风险。 ·供药剂处理的种子应符合良种要求,处理后的种子应尽快使用。 ·使用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遵守注意事项。厂家不负责标签记载以外的使用方法和其他目的销售所产生的一切问题。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但经口中毒低。 ·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贮藏、运输和使用时,应远离儿童、动物、水源、火源、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