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吡丙醚WP20240049
- 登记证号
- WP20240049
- 农药名称
- 高氯·吡丙醚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0克/升(高效氯氰菊酯50克/升,吡丙醚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5%
吡丙醚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外(孳生地) | 蝇(幼虫) | 0.4毫升/平方米 | 喷洒 |
本品按照登记用药量稀释后全面均匀喷洒于室外蝇幼虫聚集区或需处理孳生地。
吡丙醚是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抑制蝇幼虫化蛹和羽化作用。蝇幼虫接触该药剂,基本在蛹期死亡,不能羽化。高效氯氰菊酯为非内吸性但具备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通过与害虫钠通道相互作用而破坏起神经系统的功能。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100克/升(高效氯氰菊酯50克/升,吡丙醚50克/升)。